和女朋友交往一年多了,她是离婚的女人,有二孩子,我一年中花了二十几万给她补卡什么的,前几天孩子生日

2025-12-18 04:52:40
推荐回答(6个)
回答1:

应该可以,不过要打官司的。因为你的行为没有书面的赠予对方财物的合同(证明),如果是现金交给对方的话如果对方不承认你有交给对方财物的行为,你也没有写借据的话,就算有人证,那也基本要不回来了。不过幸好你是通过银行转账,打官司的话可以申请调出记录的,这就是证据,就算没有借据、人证,也基本上能把通过银行转账的钱追回,其他的物品赠予就不好追回了。

回答2:

你花在她身上的钱是你情愿花的,虽然有转账记录,但这相当于赠予给她的,不属于借款,没有欠条之类的证据,想要回来只能和她协商,最后结果要看她的态度了。

回答3:

你这问题,钱你要不回了,这样的女人不能要了。

回答4:

一,你们不是借贷关系,不构成债务,你没有追偿依据,对方也没偿还义务(农村的“彩礼”如果遇到毁婚是可以追索的);二,如果你能证明她是婚托,可以向法院起诉,会受理的。

回答5:

钱可以要,但这个女人绝对不能要。

回答6:

要回来也要不了多少 这是谈恋爱 不是人家欺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