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该定信用卡诈骗罪,2009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: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进行取款的,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,定罪标准是5000元(全国统一标准),所以你所说的被取走2000元,是不够立案标准的,不会受到任何处罚,也不会赔你钱,对方能把钱退给你就已经很不错了。
1、该行为涉嫌盗窃罪,因为属于以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况。
2、如果未取得卡是信用卡,则涉嫌信用卡诈骗罪。
附:
盗窃罪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盗窃罪的起点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。
定盗窃罪在3年以下量刑,返还2000给你,罚金应在盗窃金额两倍以下浮动,当然这钱不是给你的。
应该定信用卡诈骗罪,刑法第196条,以及一些司法解释可以判定: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进行取款的,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。(这里的信用卡包括借记卡和贷记卡)。
2000元的标准是否构成犯罪在各地不一样,如果构成,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
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,你能知道是谁可以进行索要,也可以报案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
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,张明楷观点
楼上说按信用卡定罪,但不够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标准。好,就算这按最高院解释是信用卡诈骗罪,但不够其起刑标准,但信用卡诈骗罪是特殊的一种诈骗罪,难道其不构成普通的诈骗罪吗???不要误导人